酒水服务费、开瓶费到底该不该付?(qiuyue)__三峡博客
酒水服务费、开瓶费到底该不该付? (qiuyue) 2007-06-27 16:10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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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案情简介:高先生和朋友3人一起到某酒店就餐,该酒店明确告示“谢绝酒水自带”,结账时因高先生等人携带了酒水和饮料,酒店在收取餐费的同时,按每人10元的标准收取了30元的酒水服务费。高先生对此有异议,双方发生纠纷,高先生遂咨询律师,询问酒水服务费是否该收?三峡博客sxblo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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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秋月律师解答:酒店收取酒水服务费的行为不合法,理应退还,高先生并可向12315投诉。理由如下:该酒店以店堂告示的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,并强行收取酒水服务费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"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"的情形,因此其收取酒水服务费属于强迫交易的行为。其店堂告示违反法律规定,没有法律效力,无论消费者是否看到了该告示,告示对消费者均无法律约束力。此外,高先生愿意自带酒水进行饮用,而不愿意购买店内销售的酒水,属于依法行使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,受法律保护,所以,该酒店收取酒水服务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。 三峡博客sxblog.cn
  



■ 楼主 - 公平和正义(qiuyue):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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